新闻资讯

米乐m6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西北大学显微冷热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3:30:27     浏览次数: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4年3月1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提供自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自2024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7)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8)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八)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密封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Copyright © 2012-2018 米乐m6网页版在线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 HTML地图 XML地图   粤ICP备17141690号-1